妨害家庭

在台灣有妨害家庭罪,可是在大陸卻沒有這樣的罪名存在,那么什么樣的行為才算是妨害家庭罪呢,即在家庭中只要有任意一方對另外一方實行家庭暴力而導致家庭不和諧的,就構成妨害家庭罪。也就是說家庭暴力就是赤裸裸的妨害家庭罪,根據我對大陸的了解,在大陸家庭暴力已經是稀松平常的一件事,妻子要維護自己不被家庭暴力所侵犯只能采取離婚的形式,因為一般的家庭暴力在內地根本不算是刑事犯罪,所以有人以大陸婦女不敢反抗家庭暴力是受封建思想禁錮的說法是完全錯誤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