妨害家庭

在台灣有妨害家庭罪,可是在大陸卻沒有這樣的罪名存在,那么什么樣的行為才算是妨害家庭罪呢,即在家庭中只要有任意一方對另外一方實行家庭暴力而導致家庭不和諧的,就構成妨害家庭罪。也就是說家庭暴力就是赤裸裸的妨害家庭罪,根據我對大陸的了解,在大陸家庭暴力已經是稀松平常的一件事,妻子要維護自己不被家庭暴力所侵犯只能采取離婚的形式,因為一般的家庭暴力在內地根本不算是刑事犯罪,所以有人以大陸婦女不敢反抗家庭暴力是受封建思想禁錮的說法是完全錯誤的。

妨害家庭

隨著社會日新月異的變化,現代社會涌現出一大批推動社會發展的一種職業——小三,隨之也有了更多的妨害家庭事件的曝光,導致離婚率一直躥升。離婚帶給一個家庭的的影響是不可估量的,且不說對成人的影響了,就單單對孩子的身心健康的迫害的無法估量的,這種連鎖反應可能影響他一生,不管是性格,還是今后人生觀價值觀。所以說我們要嚴防妨害家庭的種種因素,做好婚姻保衛戰。

妨害家庭

妨害婚姻家庭是違反婚姻法和刑法的規定,妨害社會主義婚姻、家庭制度,危害社會秩序的行為。構成妨害婚姻家庭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根據相關刑法規定的妨害婚姻家庭罪主要特征是:侵犯的客體是社會主義的婚姻、家庭制度。如侵犯男女婚姻自由、一夫一妻制、男女平等,侵犯保護婦女、兒童和老人的合法利益以及家庭成員間的扶養義務等。